您好!欢迎您给《县长信箱》提交来信。为规范来信办理工作,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阅读以下内容:
一、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及国办文件有关要求,经审核属于受理范围的信件,我们将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办理结果。
二、受理信件范围
1.对全县经济社会及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对全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3.对全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属于各级政府及部门(单位)职责范围解决的问题。
三、不受理信件范围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各级政府及部门(单位)职责及管辖权限之外事项;
3.应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或已进入司法程序正在解决的问题;
4.已定性且实行信访终结处理的;
5.无实质性内容,匿名或内容不具体,无法核实;
6.推销、广告、邀请等商业来信。
四、写信注意事项
1.信件内容请一事一投,同一事项请勿重复提交;
2.反映问题应说明诉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时间、地点、当事人、主要经过、结果等要素尽可能齐全;
3.请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办理和反馈;
4.请勿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5.您提交的信件如符合受理条件,将及时转办有关部门,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