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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写信须知

您好!欢迎您给《县长信箱》提交来信。为规范来信办理工作,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阅读以下内容: 

一、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及国办文件有关要求,经审核属于受理范围的信件,我们将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办理结果。 

二、受理信件范围 

1.对全县经济社会及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对全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3.对全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属于各级政府及部门(单位)职责范围解决的问题。 

三、不受理信件范围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各级政府及部门(单位)职责及管辖权限之外事项; 

3.应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或已进入司法程序正在解决的问题; 

4.已定性且实行信访终结处理的; 

5.无实质性内容,匿名或内容不具体,无法核实; 

6.推销、广告、邀请等商业来信。 

四、写信注意事项  

1.信件内容请一事一投,同一事项请勿重复提交; 

2.反映问题应说明诉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时间、地点、当事人、主要经过、结果等要素尽可能齐全;  

3.请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办理和反馈; 

4.请勿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5.您提交的信件如符合受理条件,将及时转办有关部门,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