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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2702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4-25 |
发文机关:襄垣县民政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无偿使用公有房产打造社区养老幸福工程的请示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2-04-25 |
县政府:
按照《山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的通知》(〔2020〕-48号)关于“市县政府要制定整合闲置资源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政策措施,对于闲置的非商业区政府用房、培训疗养机构搁置用房、空置的公租房等存量国有资产,在产权性质不变的条件下,无偿提供给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使用,供其在社区为老年人开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浴等服务”要求和《长治市民政局 长治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扶持政策的通知》(长民发〔2021〕43号),为逐步补齐我县社区养老服务短板,结合古韩镇六大社区居民现状及基础设施建设状况,拟在永惠社区打造智慧养老服务中心。
智慧养老服务中心将通过“互联网+线下养老服务”的运营模式,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行、助洁、助浴、助医、助急”的“六助”服务,逐步构建紧急救助、康复理疗、健康指导、家政服务、文娱活动、产品代购、主动关怀等一系列服务体系,全面满足老年人全方位、多元化的需求。
为使该中心能够尽快建设投运,特恳请县政府大力支持,将襄垣县和美苑小区东门北侧第34--第37的4间3层(含地下1层,地上2层)的公有房产无偿提供给民政部门,用于建设社区养老幸福工程为盼。
妥否,请批示。
??????????????????????????????????????????????????襄垣县民政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