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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8114 | |
发文字号:襄民发﹝2021﹞32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襄垣县民政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印发排查风险隐患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1-11-05 |
各镇人民政府、各敬老院、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排查风险隐患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襄垣县民政局
2021年6月19日
襄垣县民政局
排查风险隐患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民政系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以“排查风险隐患,维护安全稳定”为主线,以推进零事故单位创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抓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紧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发展理念,集中开展民政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消防安全情况。排查各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工作人员能否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是否开展火灾应急演练;有无违规接线、超负荷用电等情况;是否有夹芯彩钢板建筑;是否有应急疏散通道、应急灯是否损毁等。
(二)食品安全情况。排查各民政服务机构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采购、储存和制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落实食品留样、餐具消毒制度,是否按照疫情防控实行“分餐制”,餐后垃圾是否及时处理,用餐场所是否清洁卫生等。
(三)用火用气用电安全情况。查看各民政服务机构宿舍有无吸烟现象,是否指定专门吸烟场所;厨房设施是否实现“明厨亮灶”,餐饮工作人员能否正确操作各类设施等。
(四)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各民政服务机构是否按要求执行外来人员来访登记、是否每日测量体温、是否严格场所消毒、是否按要求接种新冠疫苗等。
(五)制度执行情况。各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责任人是否明确;是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人员是否掌握各类应急处置流程并熟练操作。
(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情况。各民政服务机构对自伤、伤人、跌倒、走失、食物中毒、火灾、传染病等突发事件是否制定有应急预案、是否有科学的应急流程、是否及时报告等。
(七)其他情况。各股室要按照工作职责,认真排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确保及早发现、处置到位。
三、检查时间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检查时间,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近期要开展集中检查。
四、任务分解
第一责任人:孟岗(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全面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监管工作。
督查责任人:李红霞(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督查王桥敬老院、侯堡敬老院。
督查责任人:李杰(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督查下良敬老院、北底敬老院。
督查责任人:武志斌(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负责督查虒亭敬老院、王村敬老院。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坚决杜绝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确保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经常排查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各民政服务机构要成立安全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履职,确保安全稳定。
(三)抓好隐患整改。深刻汲取各类安全事故教训,对有关部门排查和自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切实消除各类隐患,并按规定期限报送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