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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82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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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民政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印发《全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联合检查、会商研判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1-04-12 |
各镇民政站、各养老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襄垣县民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制定了《全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联合检查、会商研判机制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襄垣县民政局 襄垣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4月12日
全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联合检查、会商研判机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市对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有效整改全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全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安全稳定,县民政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联合开展全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汲取近年来国内外养老机构火灾事故教训,坚持“属地排查”和“部门联合检查”相结合,全面整治消除火灾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强化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提升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建立自防自救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二、排查时间
2021年4月15日-2021年5月15日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检查和掌握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情况。对全县各养老机构进行检查,全面摸清底数、深入排查隐患,严禁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建筑,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
(二)加大整治力度。坚持边查边改、自查自改,切实加大整治力度,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养老机构,提请县政府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整治。
(三)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标准化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专项治理的范围和重点
(一)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以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办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及其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和公益机构为主。
(二)重点
1.新建建筑是否依法经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需要批准的,是否取得相关部门下发的证书;是否符合设置的基本标准,是否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按规定经过年度检查合格;是否办理变更手续,活动是否超出批准范围。
2.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安排专人进行防火巡查;对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组织整改。
4.是否建立并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是否定期检查,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现象。
5.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不具备接入市政自来水管网条件的,是否建有消防水池,配备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安装应急呼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在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外廊式建筑是否有两条以上的消防通道。
7.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实行每天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是否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8.已安装的自动消防设施,各种联动控制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系统是否设在自动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是否处于自动位置。
9.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消防设施器材上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
10.是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护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新上岗、转岗前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培训;是否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
11.是否根据白天和夜间、工作日和节假日值班在岗人员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负责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制定专门疏散预案,明确负责疏散的工作人员及其职责,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或者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是否优先安排在建筑较低层和便于疏散的地点,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民政站要高度重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经常性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扩大社会参与,提高安全防范水平。
(二)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不心存侥幸,切实落实好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维护好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与保养工作,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切实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确保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各类事故教训,广泛开展针对性、提示性宣传,加强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的宣传和舆论监督氛围。
各养老机构负责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汇总分析,于每月10日前将阶段性小结报县民政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大检查工作结束后5日内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