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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县医院、学校、保险和银行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11-06-09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县医院、学校、保险和银行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全县医院、学校、保险和银行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通知

 
襄政办发[2011]46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府网站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县政府决定进一步推进我县医院、学校、保险和银行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1、全县医院、学校、保险和银行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下简称各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要求和规定,重点对2008年以来的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科学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应当公开的信息必须按规定公开。 
2、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负责制定统一的医院、学校、保险和银行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规范文本。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统一规范文本,组织各单位尽快开展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编制任务。 
3、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县政府门户网站、各单位网站是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有关单位不具备建站条件的情况下,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有网站的主管部门网站承担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责任。同时要充分利用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多种方式进行信息公开。 
4、各单位要依据《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垣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政办发【2008】17号)等文件精神,建立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建立信息公开的发布制度、信息公开的审核制度、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的考核制度、违反信息公开的责任追究制度、澄清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制度。 
二、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工作。县教育局负责县直和各乡镇学校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工作,县卫生局负责县直各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乡镇卫生院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工作,县人社局负责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工作,县银监办负责县级各银行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1年6月3日至6月10日) 
县直有关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所属各单位分管领导和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参加的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并进行培训。 
(二)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阶段(2011年6月11日至6月30日) 
县直有关部门组织所属各单位收集、梳理相关信息,编制各单位的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以及规章制度。 
(三)信息发布阶段(2011年7月1日至7月20) 
县直有关部门组织所属各单位向社会发布信息,重点组织好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的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后要搞好日常维护和信息更新工作。 
(四)督促检查阶段(2011年7月21日至8月10日) 
对县直有关部门和县区部分医院、学校、保险和银行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 史间
  联系电话:7221830  

 

  报送地址:政府办233室  

  邮箱地址:xyxzbs@163.com  

    

                                                                                                        二0一一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信息公开 通知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