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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02934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8-01-22
发文机关环保局 主题词
标题环保局2017年度工作总结暨2018年工作计划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18-01-22

环保局2017年度工作总结暨2018年工作计划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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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17年度工作和2018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7年工作总结

(一)承担的重点工程和任务进展情况

1新建固废填埋场项目

襄垣县固废填埋场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夏店镇中南村,原计划于2017年7月开工,2018年10月完工。由于华电襄垣2×60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7年分省煤电停建和缓建项目名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727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供给侧架构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发改能源〔2017〕1404号)在“十三五”期间停建,该固废填埋场随之停建。

2、淤泥河治理工程(含景观)

淤泥河治理工程(含景观)建设规模为候堡村至浊漳河西源22公里治理,总投资2.4亿元,资金来源为贷款,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治理段河道疏浚、清淤,新建河岸堤防,新建气盾坝,截污管网建设、新建小型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工程,两岸景观及生态植被建设等。该项目于2016年11月完成科研工作,2017年8月立项,目前正在编制初步设计方案。

3、浊漳河小断面水质治理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拨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个蓄水堰建设、底泥疏浚、水生植物栽种等,项目选址位于北底乡岸底村。该项目于可研于2017年2月经县发改局批复、初步设计于4月经县发改局批复,6月份完成招标,因处于汛期,工程延至9月23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20%。

4、浊漳河甘村地表水断面改造

该项目后更名为襄垣县后湾水库出口—甘村控制单元襄垣段水质考核生态补偿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拨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布置分水堰、修建蓄水堰将河道分为两个水质净化区、种植水生植物进行河道治理及生态修复。该项目于2016年9月完成初步设计,2017年2月完成招标,3月25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80%,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剩余生态基工程需待明年开春后方可实施。

5、襄垣县矿山生态示范工程

项目全称为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襄垣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工程项目,总投资 8301.39万元,其中申请上级专项资金 75%,县级财政配套25%。建设单位为襄垣县科华生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主要内容是对襄垣县境内的矸石进行生态恢复,1#项目区位于夏店镇新庄村北侧 500m 处,2#项目区位于夏店镇赵家岭村西北约 500m,3#项目区位于夏店镇赵家岭村西侧约800m 处,建设周期10个月。

该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分别于2017年7月、2017年12月经县发改局批复,目前正在预算阶段。

(二)全面落实环保目标责任状

根据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县环保工作实际,我们把年度环保工作细化量化、分解到各乡镇(区)、环委会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4月25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环保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印发县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襄政办发〔2017〕15号),并向13个乡镇(区)和潞矿集团、襄矿集团、七一集团颁发了环保目标责任状,明确了目标、落实了责任。我们在局内实行班子成员包保责任制,挂图作战、有力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完成,并提请县政府于2017年7月对环保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进行了半年考核,年度考核于2018年1月20日开始,从考核情况来看,完成情况良好。

(三)稳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根据《长治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3-2017年)》、《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年初制定了《襄垣县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分解落实了各项指标任务,并根据国家、省市县大气污染综合攻坚部署及时调整,在全县深入开展了“深化铁腕治污”、“工业扬尘专项治理”、“大气污染集中整治”、“大气污染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督促我县4个电力行业全部开展了超低排放改造;要求煤炭、焦化、电力、洗煤、建材等重点行业全部建设全封闭物料、原料堆场,相关企业正在积极建设全封闭棚,但受建材行业采暖期停产和冬季天气因素影响进度较慢;取缔了郑州铁路局襄垣车站燃煤锅炉2台;稳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作,淘汰了未实现集中供热9个乡镇政府、3个派出所和1个敬老院的燃煤锅炉13台,全部改用空气能供热;对全县煤矿、洗煤厂等51家工业企业下达了“煤改气”“煤改电”任务,已完成淘汰、改造燃煤锅炉34台;采暖期涉气55家重点企业全部实施错峰生产和运输;进入秋冬季后,在各行政村显眼位置张贴了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树叶、垃圾杂物的通告,并积极加大秸秆杂物禁烧的宣传和动员力度,组织各乡镇(区)和各行政村防火巡查员,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发现有露天焚烧现象,及时制止并分别采取批评教育、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措施,有力控制了露天焚烧行为发生;协调住建、交运、交警等部门积极开展了道路扬尘治理和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有力遏制了大气污染物排放

(四)全面开展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

根据《长治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长治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总体部署,我县编制印发了《襄垣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襄垣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稳步落实各项措施。在水污染治理方面,今年启动了襄垣县后湾水库出口—甘村控制单元襄垣段水质考核生态补偿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分水堰1座、蓄水池6座、拦沙堰1座,将河道分成若干水质净化区,配套建设生物浮岛和栽种水生植物净化等工程。本工程于今年3月25日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待明年开春后将继续完善生态基工程。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我县已启动土壤污染详查工作,正在编制方案阶段。

(五)有力开展“深化铁腕治污”专项行动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环境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摸底,提请县委、县政府办公室于5月4日印发了《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深化铁腕治污”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襄办发〔2017〕29号),对存在环境问题的排污企业提出了分类整治措施,实施停产治理32家,责令改正73家,并把环境问题整改治理任务全部分包到县四套班子领导,将环境整治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我局班子成员分片包保,带领执法人员配合县四套班子领导逐个深入有关企业进行督查指导,除全封闭棚建设工作进展较缓慢外,其余任务基本按要求完成。

(六)全力配合保障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工作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配合和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印发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山西督察期间襄垣县保障方案》,对应上级要求,成立了综合协调组、文稿材料组、档案资料组、宣传报道组、维稳信访组、群众反映问题处置组、煤焦冶电工作组、后勤保障组等8个工作组,明确了职责分工;针对下沉督察,县委、县政府领导就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督察的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做了充分的准备,为中央环保督察组下车督察做了充分保障。

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山西督察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在接到转办通知后迅速查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专门深入现场调研、指导,组织有关部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我局严格贯彻上级要求,对每一起群众反映问题,在第一时间深入现场开展调查,对查清属实的环境问题,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及时予以立案查处,该顶格处罚的一律顶格处罚、该移送公安机关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在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期间,我县共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反映问题21件,均已办理完毕并上报相关资料。在上述21个问题中,我县共立案查处7起,共处罚款120万元,特别是针对襄垣县海盛废旧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和襄垣县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的违法排污问题,除予以顶格处罚外,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对2企业的环保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对其执行了行政拘留。

(七)主动配合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

长治市列入京津冀及周边传输通道“2+26”城市之一后,国家环保部从全国抽调5600名环保执法人员,从今年4月7日起对“2+26”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2017年,我们配合环保部强化督查组先后对我县进行了19轮督查。对督查组督查发现的问题,我们立说立行立改,及时组织有关企业实施了整改,对老化的防污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要求有关企业进行了及时更换。2017年4月至12月,环保部强化督查组向我县反馈问题205件,我县已完成整改任务188件,未完成整改任务主要是工业堆场全封闭棚建设因周期较长并受建材行业错峰停产和冬季无法施工因素影响进展较缓,需待明年开春后继续完成。

(八)积极配合环保部巡查

根据环保部强化督查组督查情况,环保部先后对我市下达《关于强化督查发现问题进行督办的函》14期,其中涉及我县问题87个。针对督办问题,我们制定了高标准要求并积极督促相关企业整改措施,并配合环保部巡察组完成了7轮巡查。目前除襄垣县诚丰电力有限公司正在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和县城垃圾处理厂技改项目未完成外,绝大多数问题已经环保部巡察组巡查“销号”。

(九)强有力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

按照国家环保部和省、市政府要求,我县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范围内“散乱污”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及时组织有关乡镇和部门对排查发现的“散乱污”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经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多次摸底排查,全县共排查认定“散乱污”企业77家(其中有2家重复,实为75家)。

截止到9月30日,77家“散乱污”企业中取缔类75家全部取缔,整治提升类的2家已全部办理环保手续。

(十)配合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巡查督查组督查整改

从9月18日开始,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巡查督查组进驻我县进行为期半年的巡查督查,我们积极主动配合巡查督查组开展督查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市委市政府督查组反馈的问题除涉及全封闭棚建设、燃煤锅炉改造周期较长外,其余问题均在要求时限内完成了整改任务。

(十一)严格执行环境行政审批

2017年,我局共办理环境行政审批手续151个,其中:

1、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8个(其中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9个、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19个)。

2、办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手续14个,排污许可证核发手续20个、排污许可证企业名称(法人)变更手续14个、排污许可证延续手续38个。

3、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26个。

4、对全县11家放(辐)射源用源单位执行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年检工作。

(十二)着力强化环境监察监测

在环境监察方面,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环境监察“双随机”制度,努力保证对重点排污企业每月2次以上现场检查、一般排污企业每月1次以上现场检查频次不降、力度不减,强化日常监管,二是每周对浊漳河水体及沿线工业企业排污口开展认真排查,严厉打击超标、超总量排污和污染物跑、冒、滴、漏行为,三是定期不定期对全县排污企业开展全面巡查、交叉检查、突击检查、节假日查、夜查等,严厉打击防污设施偷停、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四是积极依托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的实时监控和数据上传,加强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的信息化管理,及时掌控污染物排放情况。

在环境监测方面,县环境监测站坚持对山西瑞恒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每周2次采样监测,严密监控该公司生产废水排放情况;对我县省控地表水断面执行了40次监督性监测并配合省、市环境监测部门每月对我县省控地表水断面进行采样监测;排污许可证换证监测17家;对5个企业(项目)执行了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对涉气重点企业执行废气排放专项监测10余家。

(十三)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根据国家环保部要求,我县启动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前期筹备工作,并向环保部申请列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县之一。

(十四)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全面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重温了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上的讲话、十九大公报等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作出了详实的学习笔记,撰写了心得体会,并组织开展了交流讨论、撰写了心得体会,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振了精神,有力促进了环保工作发展。

除以上14个方面外,我局生态文明创建、辐射环境监督、环境统计、法制建设、综合管理、政风行风建设、财务管理、工青妇等工作齐头并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环保工作历史欠账大,环境质量改善过程较长。二是由于浊漳河南源入境水质恶劣,影响了我县地表水质量的提升和改善。三是环委会成员单位发挥作用不够,环保部门单打独斗。四是尽管我们环保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监管频次不断提高,但是仍有个别单位意识不够高、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不达进度等,比如近期国家环保部通报我县环境问题中涉及的燃煤锅炉“煤改气”“煤改电”工作未完成等问题、工业堆场全封闭棚建设进度缓慢问题。

三、2018年工作计划

(一)全面落实环保目标责任状

对市县长环保目标责任状进行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全县各乡镇(区)、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提请县政府对各责任单位颁发年度目标责任状,落实工作责任。在局内继续实行班子成员包保责任制,由各职能科室配合分管领导强化督促推进,提请县政府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严格实施半年和年度考核,确保全面完成市县长环保目标责任状各项指标任务。

(二)稳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

继续深化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巩固2017年治理成效,严格按照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细化目标、量化责任,全面推进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三)强力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号)和省、市政府要求,按照“政府引导推动、市场化运作、排污者付费”的原则,加大力度、强力推进这项工作,在全县构建运行成本低、管理水平高,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促进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

(四)着力强化环境监察监测

按照新《环保法》要求,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着力加大环境监察力度,扎实开展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坚持浊漳河水体专项排查制度,确保环境监管无死角、无遗漏,严厉查处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提高环境监测频次,提高环境监测频次,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五)继续做好配合环保部强化督查、巡查和市委市政府巡查督查并加大力度,对反馈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一是积极配合环保部强化督察组、巡察组、市委市政府巡察督察组对我县的督查、巡查,主动查找问题;二是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督查巡察组反馈问题,高标准制定整改措施并强化督促落实,有力提升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平,有效改善环境质量。

(六)严格执行环境行政审批制度

按照《环评法》、《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环评审批、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竣工验收等环保管理制度。

(七)优质服务经济发展

立足环保职能,积极发挥项目引导和服务作用,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服务质量,对需要国家环保部或省环保厅审批的重大项目,实行“引办领办”,主动与上级环保部门沟通对接,协调协助项目办理相关手续,推进项目建设。

(八)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提升党员综合素质,建设阳光、高效、廉洁的环保队伍。

以上是我局2017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暨2018年工作计划,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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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环境保护局

????????????????????????????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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