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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6-0001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6-12-22 |
发文机关:环保局 | 主题词: |
标题:2016年度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16-12-22 |
? ?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双创”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及县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不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扎实推进治污减排,有力实施大气、水污染防治行动,强效开展环境整治,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6年环保工作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环境质量
1、地表水质量:市县长环保目标责任状中要求我县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Ⅳ类,目前小峧断面水质为Ⅳ类,符合考核要求;
2、空气质量:截至11月29日,县城建成区空气质量Ⅱ级和Ⅱ级以上天数为309天,空气优良率为92.5%(市县长环保目标责任状要求为75%以上);PM2.5均值为41.8,比去年同期下降24.9%,PM10均值为74.8,比去年同期上升12.4%(市县长环保目标责任状要求分别下降3%和4%)。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全面落实市县长环保目标责任制
我们坚持以市县长环保目标责任状为主线,年初对市县长环保目标责任状进行细化量化,把各项指标任务分解到了各乡镇(区)、环委会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提请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县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襄政办发〔2016〕14号),在5月6日召开的全县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推进会上,政府胡县长向13个乡镇(区)和潞矿集团、襄矿集团、七一集团现场颁发了年度环保目标责任状,明确了年度工作任务,落实了责任。我们在局机关继续实行班子成员包保责任制,由各职能科室配合分管领导大力督查督促,推进各乡镇(区)、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落实环保目标责任状,从督查情况来看情况较好,预计到年底可圆满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二)扎实推进治污减排
市环保局要求我县2016年六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为COD3.52%、氨氮3.6%、二氧化硫6.02%、氮氧化物6.01%、烟(粉)尘8.05%。
在结构减排上,将襄垣县五阳新源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列入2016年结构减排项目(已关停);工程减排方面,山西容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安矿业集团公司五阳热电厂2家电厂完成了脱硫脱硝治理,襄垣县鸿达煤化有限公司、恒祥焦化有限公司和山西潞安环能五阳弘峰焦化有限公司3个焦化厂完成了焦炉烟气提标升级改造任务,县城污水处理厂、潞矿集团后勤中心污水处理厂、襄矿集团污水处理厂、王桥镇污水处理厂、五阳煤矿污水处理站等5个污水处理企业完成了出水水质提标升级改造任务,出水水质由一级B类提升到一级A类;长治澄润建材有限公司、襄垣县华强建材有限公司、华鼎建材有限公司等 3家建材企业在去年完成脱硫治理的基础上,今年完成了脱硝治理;农业减排方面,襄垣县华珑养殖专业合作社2个养殖企业实施了综合治理;管理减排方面,着力强化环评审批、竣工环保验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加强源头管理和过程控制,努力做到“增产不增污”。
结合以上项目实施情况,经预估算,我县2016年六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为:COD3.75%、氨氮3.8%、二氧化硫6.05%、氮氧化物6.03%、烟(粉)尘8.21%,满足上级下达的减排任务要求(以上数据最终结果由市环保局核定确认数据为准)。
(三)稳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根据《襄垣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要求,提请县政府制定印发了《襄垣县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明确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主要措施并强化督促落实。一是督促五阳煤矿和夏店煤矿完成了燃煤锅炉烟气提标改造,二是督促焦化企业完成了提标改造,三是山西晋襄宁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襄垣县亚通公路物资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搅拌站、石料厂)完成了扬尘治理(建设喷淋或喷雾装置),四是3个焦化企业和山西瑞恒化工有限公司、长治市海晟印业有限公司和山力铂纳橡胶机带有限公司等6家化工类企业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五是强化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工作,组织巡查小组深入各乡镇(区)督查秸秆禁烧措施落实情况,六是与有关部门联动,全力推进黄标车淘汰任务。
(四)强化水污染防治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制定印发了《襄垣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襄政办发〔2016〕28号)和《襄垣县水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并按行动计划要求,积极落实浊漳河生态保护和治理措施:
在水质监管方面,一是坚持执行浊漳河水体专项排查制度,每周至少一次对浊漳河沿线水体及沿线排污口进行巡查,严厉打击跑、冒、滴、漏或向浊漳河水体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行为,二是坚持每月对全县5个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进行监测,及时掌握水体水质变化情况、及时调度监管工作;在水体保护治理方面,一是甘村湿地建设项目完成了一期清淤、护岸建设等工程启动了二期工程(水生植物种植),二是完成了小峧出境断面规范化建设,对出境断面水质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启动了后湾水库出口-甘村控制单元襄垣段水质考核生态补偿项目和襄垣县浊漳河段小峧控制单元水质考核生态补偿项目建设工作,目前后湾水库出口—甘村控制单元襄垣段水质考核生态补偿项目完成了前期手续,进入招标阶段;襄垣县浊漳河段小峧控制单元水质考核生态补偿项目完成了可研工作;四是全县10家加油站完成了更换双层罐或防渗池建设。
(五)深入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市、县政府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部署,我局于4月29日成立7个督查小组,利用“5.1”小长假期间对全县环境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大力实施了分类处置并跟踪督查督办:一是对环保手续不完善的企业(项目),断电7个、查封1个、停产4个,并积极督促有关企业完善环保手续。二是对防污设施不健全的10个企业(项目)责令整改;三是对环保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的10个工业企业(项目)责令整改;四是对2个焦化企业对标升级改造期间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要求其实施限产、加快提标升级改造进度,并实施了行政处罚;五是对襄垣县新胜达电化有限公司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实施了停产整改。六是对非法储煤(中煤、泥煤、煤矸石)场,将有关情况移送至县市场局,并积极协助市场局开展整治。
(六)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提请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张志刚书记和胡三虎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乡镇(?? 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的实施方案》,在县委、县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建立完善了环境保护长效监管机制,按照县委县政府“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在我县扎实开展了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环境质量现状、排污企业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防污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进行了细致深入的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400余人次,排查企业、地表水断面、浊漳河水体等1100余家(次),进一步强化了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力,有力提升了我县的环保工作水平。
在此期间,配合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县环保工作进行了进驻督察,公开了环保举报热线,对省市督察组进驻期间受理的10余起信访举报案件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及时上报上级督察组;对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进驻我县督察期间提出的11个问题分别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强化督促实施,全面完成了整改任务。
(七)着力强化环境监察监测
在环境监察方面,我们一是全面贯彻环境监察“双随机”工作机制,每月随机抽取3家重点排污企业、2家一般排污企业并随即抽调环境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坚持对排污企业监管频次不减、监管力度不降,二是每周对浊漳河水体及沿线工业企业排污口开展认真排查,严厉打击超标、超总量排污和污染物跑、冒、滴、漏行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能力,确保防污设施正常运行。
在环境监测方面,县环境监测站坚持对山西瑞恒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每周2次采样监测,严密监控该公司生产废水排放情况;对我县省控地表水断面执行监督性监测60余次并配合长治市环境监测站进行了省控地表水断面采样监测;对我县排污企业执行监督性监测260余家次;对27个企业(项目)执行了环保竣工验收监测。以上监测项目全部出具监测报告。
(八)严格执行环境行政审批
坚持严格环境行政审批与优质服务项目建设并重,对重大项目,实行专人领办,积极与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沟通协调,帮助办理手续;对县级审批项目,热情服务,符合条件的实施快捷办理。截至目前,我局共办理环境行政审批手续144项,其中:
1、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手续5项。
2、环评审批手续82项(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7个、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29个、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46个)。
3、核发排污许可证11个,排污许可证企业名称(法人)变更手续7个,排污许可证延续手续18个。
4、执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1项。
(九)深化“铁腕斩污”专项行动
以焦化、化工、火电、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以及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为重点,对工业园区和排污企业环境行政审批、防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山西煤层气集输有限公司新建液化调峰储备中心项目未批先建行为、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阳煤矿煤矸石处置场所未采取防扬散措施行为要求其立即整改并执行了行政处罚,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西水源6#井保护区标识设立不规范且年久失修破损现象,要求县自来水公司进一步规范标识设立、增设水源地保护宣传牌。
(十)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
根据省环保厅和市环保局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要求,完成了我县山西潞安集团五阳煤矿、五阳煤矿南岭风井、山西潞安集团漳村煤矿邕子风井、襄垣县诚丰电力有限公司等9个未批先建项目和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屯留—襄垣输气管理工程、山西襄矿西故县煤业有限公司、山西襄矿新庄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纵横轮毂制造有限公司等18个久试不验项目的清理整治,完善了相关环保手续。
(十一)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
根据省市环保、公安部门要求,我局与县公安局联合开展了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检查,共排查了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等30余家企业2014年以来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提出规范化管理意见20余条并督促逐条落实,进一步规范了以上企业的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行为。
(十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
按照市、县政府要求,在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后,严格督促焦化、电力、化工、建材等有关企业落实限产、停产措施,加大全县环境排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强化工业烟粉尘、扬尘排放的监管,着力保障空气质量。
(十二)环境行政处罚和环境信访举报办理
截至目前,我局今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8起,已全部结案,共处罚款1161.4348万元。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我局都坚持依法依规,做到程序合法、文书规范、事实依据充分、运用法律精准、处罚与教育并重,并注重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后督察,保证整改效果。
今年我局受理环境信访举报及网络举报等共38起,在处理中我们坚持保障和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热情接待、耐心调处,在依法处理的前提下努力协调好企业于群众、群众与群众的关系,38起信访举报已全部结案并回复当事人,赢得了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十三)强化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强化党组在治党管党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履行职责,一是努力加强党的建设,夯实党建基础,二是加强自身监督和对下监督,主动配合驻局纪检组做好党组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三是做好党员管理教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政治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进一步提升,四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分解并督促落实,从而增强了党组、党支部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除以上13个方面外,我局今年开展了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环境执法大练兵、保障空气质量冬季严查行动、秸秆禁烧巡查监管、放射源安全大检查等10余个专项行动和执法,全局法制建设、环境宣教、环境统计、环境应急管理、生态保护和创建、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人事财务管理、综合治理、工青妇管理等各项齐头并进,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县环保工作历史欠账大,环境质量改善过程较长,虽然近年来环保工作不断加强,环境质量逐步改善,但实现彻底改善还需要付出巨大努力。
(二)市政府要求我县小峧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但由于我县入境水质恶劣(亚晋桥入境断面水质为劣V类),虽然在我县境内有所改善,但对我县出境水质还是有很大影响。
(三)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前尚未全面开展,而且此项工作涉及层面多、范围广,需要尽快开展、协同推进土壤污染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修复三大举措,着力解决土壤污染威胁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两大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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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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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县长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
分解落实指标任务,强化督查推进,确保全面完成年度任务。
二、治污减排
强化实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措施,加大管理减排实施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任务。
三、大气污染防治
按照《襄垣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要求,抓好收官之年任务落实,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四、水污染防治
按照《襄垣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落实年度任务。继续完成后湾水库出口-甘村控制单元襄垣段水质考核生态补偿项目和襄垣县浊漳河段小峧控制单元水质考核生态补偿项目,争取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土壤污染防治
联合县农业、科技等部门研究和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初步计划,积极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六、强化环境监察监测
进一步完善环境监察、监测网格建设,加强环境监察、监测频次和力度,有力提升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水平。
七、严格环境行政审批
严格执行环境行政审批制度,在做好污染源头控制的同时,努力提升服务水平,服务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
八、工业园区环境管理
进一步完善王桥、富阳两个工业园区环境监察机构建设,增强工业园区环境监管能力,切实做好工业园区环境监管。
九、加强环境法制建设
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完善环境法制建设,进一步强化环保能力和环保队伍建设,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加大对数据造假、暗管偷排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
十、农村环境污染治理
继续完善夏店镇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大农村畜禽养殖业综合治理力度,强化对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执行情况的监督,该善农村环境质量。
十一、服务经济发展
立足环保职能,积极发挥项目引导和服务作用,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服务质量,对需要国家环保部或省环保厅审批的重大项目,实行“引办领办”,主动与上级环保部门沟通对接,协调协助项目办理相关手续,促进项目建设。
十二、加强党的建设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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