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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5-3075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2-09 |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下属单位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1-02-09 |
? ? 一、襄垣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襄垣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正科级建制,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受襄垣县环境保护局委托行使环境监察职责。
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环境监察工作;负责对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并参与处理;负责所管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限期治理项目实施过程的监察并参与验收工作;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察工作经验;负责核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负责自然生态保护监察;负责农业生态环境监察;负责突发性事件的环境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受理环境事件公众举报;负责环境执法后督查和挂牌督办工作;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进行监督检查;承担主管或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襄垣县环境监测站
襄垣县环境监测站,副科级建制,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受襄垣县环境保护局委托行使环境监测工作。
主要职责:
对本县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噪声、固体废物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国家统一制定的标准,进行经常性监测、分析、收集、储存和数据资料整理;依法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竣工验收监测、达标验收监测、污染物排放监测、委托样品监测等,开展各类社会服务性监测;对本县排放污染物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建立和健全污染源档案,为加强污染源管理和排污收费提供监测数据,参与制定环境监测规划和计划、环境质量评价,参加编写环境质量报告书;负责环境空气日报站的管理和运行,组织技术交流和监测站培训;参与污染事件调查,负责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负责环境应急监测;承担主管部门或上级环保部门委托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