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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4-25713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1-05-10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机构信息及主要职责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1-05-10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机构信息及主要职责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局领导公务活动;负责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各类会议精神、工作部署的传达贯彻并督促落实;负责对外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拟定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局机关值班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电子政务、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卫生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综合性环保会议的组织协调,起草全县环保综合性会议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协调环保公务接待等工作;组织编报政务信息等工作。

  二、财务科

  主要职责:组织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负责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评估;参与审核县域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负责提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参与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基本建设;负责减排项目财政和价格补贴相关工作;参与组织环境保护政府采购(投招标)工作;组织编报、审核汇总预决算;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经费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工作;审核报批环保系统收费项目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安排管理上级环保专项资金。

  三、环境影响评价科

  主要职责: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县域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工作;负责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对违反国家《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进行查处;负责县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工作。

  四、大气环境管理科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县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规划、计划和相关功能区划等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高污染燃料禁燃等污染防治工作以及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测算并确定区域大气环境容量,开展大气环境承载力评估;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及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等工作,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时,监督有关企业按相应级别要求落实错峰生产(运输)措施;负责全县重点大气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承担大气污染物环境容量、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污染减排等具体工作。

  五、水环境管理科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计划、水功能区划等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负责全县涉水污染源及污水处理厂等监督管理;负责涉水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表水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工作;指导湖泊、水库、河流的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和实施;承担水污染物环境容量、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污染减排等具体工作。

  六、土壤环境管理科

  主要职责:组织拟定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规划、计划、功能区划等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土壤环境容量及污染状况调查;监督管理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申报、登记和转移等工作;监督管理土壤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土壤污染物环境容量、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污染减排等具体工作。

  七、排污许可与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管理科

  主要职责:承担排污许可工作;承担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织编制环境统计年报和统计报告;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县级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开展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制度的查处工作。

  八、法制监察宣教科

  主要职责: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承担环保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依法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采取行政处罚和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按日计罚等行政强制措施;组织开展环保执法检查;牵头组织联合执法;开展执法监督和行政稽查;负责本系统业务培训及执法证申领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申报与核定;负责各类评优创先活动的环保守法情况审核,组织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负责环保目标责任制制定和考核;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协调区域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执法后督察和挂牌督办;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和计划;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环境教育工作;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等活动;引导、协助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开展环保公益宣传活动;承担环保教材、图书、报刊、影视、网页及其它宣传资料编写制作和发行;安排实施“6.5”世界环境日等重大节日的宣传活动。

  九、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管理科

  主要职责:组织拟订生态环境规划、计划、功能区划等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开展全县生态状况质量评估,协调和监督相关部门开展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生态多样性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指导畜禽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查处生态破坏事件;编制生态补偿方案。

  十、人事科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环境保护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等工作;承担环保人才队伍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离退休等手续办理工作;牵头负责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

  十一、核与辐射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承担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核和辐射安全和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行监督管理;参与查处核与辐射环境违法案件。

  十二、环境安全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环境安全工作;定期对全县各类污染源环境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消除化解各类环境风险隐患;负责与县安委会的协调工作。

  十三、环境信息(监控)中心

  主要职责:拟定全县环保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管理局机关局域网及门户网站,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负责县环保局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承担与国家、省、市环保部门信息中心网络的互联互通及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重点排污企业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安装、比对和联网运行等工作;对全县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正常运行的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进行查处;对全县安装有在线监测设施的重点污染源排污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统计、分析、汇总自动监测设备监测数据;承担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的有关工作。

  十四、环境应急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本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县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工作;负责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工作;负责县环保局环境应急仪器、设备和装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具体承办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督查督办、信息处理等工作,并提出发布意见;负责督促各重点行业、企业完成环保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并组织审查及备案工作;督促指导全县各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十五、“12369”环保热线受理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12369”环保热线受理系统的24小时值机、接待和记录工作;依法受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纠纷的信访、举报、投诉以及上级转办的环境举报和投诉案件,并登记到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对举报、投诉案件进行分析、转办和督办,对调查处理情况进行汇总、上报;负责“12369”环保举报热线系统的维护和运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