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2 20:01 大 中 小 来源:襄垣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一、提供人才公寓,发放购房补贴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优化人才聚集环境,更好吸引和留住各类优秀人才,中共襄垣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襄垣县委组织部于2020年12月9日联合下发了《襄垣县人才安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人才安居是指使用实物或提供优惠政策,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提供住房保障活动。实施办法规定,符合“兴襄英才计划”三类高层次人才条件、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报县委人才办审批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可以享受人才公寓或者购房补贴待遇。
二、建立公立医院职称内聘机制
为落实中共襄垣县委办公室、襄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垣县落实<长治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襄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县卫体局于2020年6月2日印发了《襄垣县公立医院职称内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激励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在本单位职称职数已满,符合职称聘任条件的优秀医务人员,可由本单位内聘为相应职称。经县卫体局备案后下发聘用文件,聘任后职称工资差额部分由所在医院承担。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组织实施。
三、实行总量调控,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
为进一步推动健康中国山西行动,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健康委中心转变,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7月9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落实薪酬分配自主权。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同时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激发广大医务人员活力)。县医疗集团绩效工资总量控制在当地无收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5倍以内,县医疗集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分配。
为解决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医护人员薪酬待遇低,国家和省、市、县先后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医疗行业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应该得到合理的薪酬。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也加大了引进、招聘紧缺卫生人才的力度,出台了很多拴心留人的优惠政策,切实提升了医护人员的薪酬待遇、发展空间、执业环境、社会地位等,调动了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但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匮乏、整体技术水平较低、管理服务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今后我们还是要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成果和辛勤付出,提高医务人员的薪酬水平,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下一步,我们将会持续关注该问题,不断完善措施,力争改变现状,也希望您能继续提出的好的意见建议。